榕林叶暗,见一枝独放,霜华争白。
写我精神惟赖有,潇洒西湖词客。
玉骨清羸,冰容冷落,似恨关山隔。
蛮烟侵妒,未应减动肌雪。
幽梦时绕芳枝,夜寒谁见我,身为蝴蝶。
抱蕊窥丛惊睡觉,窗影横斜和月。
谢馆池边,松风亭下,忍使香消歇。
多情饶恨,算应天解磨折。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